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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法历经四审稿方定案 电商市场由一二线转向农村

2018-10-13

近段时间,草案四审稿中的“连带责任”改为“相应的补充责任”引发众议,认为改成“相应的补充责任”让平台的担责太轻。业界人士认为,从“连带责任”到“相应的补充责任”,到“相应责任”,正是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、公平性。这也意味着,往后,我国的电子商务领域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。

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是举世瞩目的,它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也非常明显。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,带来了更多的增量的就业机会,而且,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不仅仅是对传统零售业的一种简单替代,它不仅为社会带来了新增的就业岗位,而且还在不断与产业发生融合,尤其是在农村地区,它是扶贫、农村传统的产业升级的一大抓手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面对日益饱和的一二线城市,农村电商成为各大电商的新战场。近年来,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,我国农村人口在总体人口比例持续下降,但农村网民在总体网民中的占比却保持上升。互联网的逐渐普及和农村网民的攀升,增加了农村电商消费市场潜力。2015年,我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达3530亿元;2016年我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达到4823亿元。预计2018年我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8633亿元,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8.87%。